省商务厅关于认定第五批“贵州老字号”的通知
各市(州)商务局:
为弘扬贵州优秀传统文化,进一步推进我省老字号品牌保护和发展,壮大“贵州老字号”企业,推动老字号品牌振兴,根据《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五批“贵州老字号”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企业申报、市(州)商务部门初审推荐、专家评审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经省商务厅办公会同意,决定认定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(老干妈)等90家企业(品牌)为第五批“贵州老字号”。(名单详见附件)
希望被认定企业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做好品牌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,充分利用品牌优势,发挥老字号品牌独特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,成为贵州优秀文化传承的名片。各地商务部门要密切关注企业发展动态,深入挖掘企业优秀传统文化,加强品牌创建工作指导,培育一批贵州优质品牌企业,共同推动“贵州老字号”振兴发展。
来源 贵州省商务厅
编辑 胡锐
编审 田旻佳 施昱凌